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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秦英辭去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發(fā)布時間:2018-01-25 丨 閱讀次數(shù):

(2018年1月20日新鄉(xiāng)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新鄉(xiāng)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秦英同志辭去新鄉(xiāng)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下一次新鄉(xiāng)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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